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时间:2024-03-28 作者:临沧律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在合同订立后,被撤销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在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无效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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