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韧带损伤骨挫伤保险公司给付40天的务工费是否合理?实际用外支具防护固定三个月

时间:2024-04-02 作者:临沧律师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理赔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工伤保险费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为劳动者参保缴费,其中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的数额则是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与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费率的乘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本文链接: http://www.limisou.com/31458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赣州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顾问 杭州律师团队 邵阳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武汉律师 长治律师 吉安律师 抚州律师 遵义律师 泰顺律师 柯城律师 蚌埠五河县律师 马鞍山含山县律师 上海宝山区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 高州市律师 长沙雨花区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广州荔湾区律师 海门律师 温州律师 南阳律师 武汉律师 东莞律师 淄博律师 金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