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挪用公款,领导负什么责任

时间:2024-04-10 作者:临沧律师

员工挪用公款,领导如果不知情就承担责任。员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领导知情并构成共同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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