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时间:2024-04-12 作者:临沧律师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由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本文链接: http://www.limisou.com/31881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贵阳律师 杭州财产分割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乐安律师 湘西律师 汕尾律师 杭州律师手机号 杭州劳动争议律师 淮北律师 兰州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找律师 杭州淳安县律师 广州律师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杭州律师微信号 四平律师 上海律师 池州律师 福州律师 益阳律师 蚌埠五河县律师 马鞍山含山县律师 长沙县律师 涡阳县律师 南宁律师 宁波律师 邯郸律师 绍兴律师 南阳律师 宿迁律师